新談了一個伊朗客戶,打算通過迪拜付款, 物流方面的單證也可以做到, 有兩個問題請各位大神指點一下:??1: 銀行需要買家的一系列信息,比如 法人信息,還有流水背景資料等, (如果買家公司股東有伊朗人這種可以嗎)
2, 銀行需要一系列的單據(jù)才能結匯,那么就不能做發(fā)貨前付清了,是不是只能做DP, 能結匯成功后再給對方提單?
關于你提出的兩個問題,我的解答如下:
1. 銀行需要買家的一系列信息:
伊朗受到制裁,其外貿(mào)賬戶存在一定的限制,通過第三方國家進行結算時,買家銀行會要求提供買家公司的相關信息,包括法人信息、資金流水背景等等。如果買家公司股東有伊朗人,這個問題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。需要注意的是,迪拜雖然可以作為第三方支付,但也需要遵守相關法規(guī),因此對買家公司的背景信息會有一定的要求。
2. 銀行需要一系列的單據(jù)才能結匯:
伊朗受到的制裁對外貿(mào)結算方式造成極大的限制,一般情況下只能使用DP(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)我們一般稱之為“托收”,或者DA(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)也稱之為“承兌交單”這兩種方式來進行結算。因此,一般情況下是不能通過發(fā)貨前付清方式來進行結算的。
總之,由于伊朗的國際貿(mào)易活動受到很大的限制,所以在和伊朗客戶進行貿(mào)易時,建議提前了解相關的法規(guī)和具體的結算方式,并且在和客戶進行溝通的時候,盡可能明確細致地說明需要提供的資料和步驟,這樣可以減少雙方的風險。
你說的這個伊朗客戶,因為伊朗這個國家是受制裁的,從伊朗那邊付款到國內(nèi)銀行是把控很嚴格的。所以,你和客戶說不要付國內(nèi)銀行就好啦,付香港銀行什么的沒有關系,付國內(nèi)銀行很容易被查的。dp付款方式是指: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即付款交單。是指代收行必bai須在進口商付清貨款后,才可將商業(yè)(貨運) 單據(jù)交給進口方的一種結算方式。你是可以和客戶做DP付款,DP付款方式也是很常用的一種貿(mào)易術語的,但是你需要和客戶那邊溝通付款銀行,需要比較正規(guī)信譽比較好的大銀行。
伊朗現(xiàn)在應該是只能用昆侖銀行收款的,國內(nèi)的銀行基本上都是不行的。我的一個客戶那邊是有首付款渠道的,現(xiàn)在伊朗過來的基本上都是走第三國那邊走的,很多做伊朗的客戶都是這么做的,就是匯率肯定比正常匯率要高一點。我覺得你可以問問你的客戶客戶是否可以走香港付,很多制裁國家都是走的香港付款的,就迪拜土耳其不行,需要提供提單、報關單,顯示伊朗的話也結不出來?,F(xiàn)在的管控是很嚴格的,一般伊朗那邊的都是不行的,還有你說的DP的話,是可以做的,這個也是常用的貿(mào)易術語的。
伊朗是在制裁列表中的國家,從伊朗匯款到國內(nèi)銀行,基本都是會被查的,國內(nèi)銀行需要你這邊提供很多材料的,如果你的材料齊全的話,都沒有什么問題的,銀行按照正規(guī)擦流程查完之后,會讓你這邊正常結匯的,但是你資料不全的話,這筆款項就會被退回的,最安全的就是你付到香港離岸賬戶呀,香港離岸賬戶是比較安全的賬戶了,不受限制的。還有DP的方式是可以做的,現(xiàn)在也很常規(guī)的做這個貿(mào)易術語的,只是你做DP的話,需要找一家大的信譽比較好的銀行才可以。